“十四五”国家地表水监测评价方式迎来新调整
2020年12月22日,生态环境部印发了《“十四五”国家地表水监测及评价方案(试行)》(环办监测函〔2020〕714号),明确“十四五”国家地表水按“9+X”方式进行监测,按“5+X”方式进行评价。
“9+X”是指“十四五”国家地表水监测模式。基本监测指标包括水温、pH、浊度、电导率、溶解氧、氨氮、高锰酸盐指数、总磷、总氮等9项。“X”指标包括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》(GB3838-2002)表1基本项目中,除9项基本指标外,上一年及当年出现过的超过III类标准限值的指标。 “5+X”是指 “十四五”国家水质评价方式。即:pH、溶解氧、氨氮、高锰酸盐指数、总磷和“X”特征指标。9项基本指标中,水温、电导率和浊度因无相应标准限值,作为参考指标,不参与水质评价,总氮参与湖库营养状况评价。方案保持了与现行评价方式具有较好的一致性和可比性,能够充分发挥国家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实时、连续监测优势,实现地表水主要污染指标的实时监控和特征指标的精准监测。
方案将于2021年1月起实施。